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能源[2022]9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工程保险服务机构选聘(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境内湘江干流的空洲岛。
2.3 建设规模:株洲航电枢纽主要由大坝、船闸、电站、坝顶公路桥四部分组成。大坝由右汊13孔泄水闸,左汊11孔泄水闸和空洲副坝(210m土坝)组成,全长约764m。船闸布置在枢纽右汊右岸阶地,正常蓄水位40.5m,设计水头10.8m,年通过能力1260万t。电站布置在左汊左岸河床,电站装机规模140MW,设计年发电量6.636亿kWh。株洲航电枢纽2005年3月电站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2006年12月整个枢纽工程完工投产。
2017年,株洲航电枢纽电站对老机组进行增容改造,改造后单机容量提升至30MW,全电站装机容量150MW,额定水头7.2m,最大水头11.3m,最小水头3.0m,加权平均水头8.23m,单机额定流量488.62m3/s,额定转速为65.2r/min,水轮机机组额定点效率89.5%,转轮直径7.5m,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7.151亿kWh,利用小时4767h。本次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境内湘江干流的空洲岛上,拟安装一台35MW灯泡贯流式机组,计划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4亿元。
2.4 本次招标的工程保险的工程范围包括:包括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所有工程(含设备)保险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保险金额为29679.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为19021.17万元,设备费为10658.27万元。
2.5服务期限:即工程项目的保险期限=项目的建筑安装期(含试车期/试运行期)+项目的质保期;
2.5.1建筑安装期(含试车期/试运行期):自本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所有人对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出单通知为准);预计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的工程施工工期30个月。
2.5.2质保证期: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自工程所有人对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向后顺延12个月(具体期限以出单通知为准)。
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自工程所有人对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向后顺延12个月(具体期限以出单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或其分/支公司,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分/支公司的,须提供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②具有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及由国家监管机构颁发的可以经营本项目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0月-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项保费规模不少于50万元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业绩(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且同时应具有单笔已结案件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理赔业绩。独家承保、首席或者共保业绩以及保险期限在近五年内有效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列入国家金融、保险监督等部门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的黑名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③被列入湖南省发改系统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20年-202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2018年10月以来,承担过至少1次已结案件赔偿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理赔记录,须提供理赔记录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不作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投标单位在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应缴实缴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江边村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项目负责人:张爱军、金清源
电 话: 电 话:0731-841696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