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合并搬迁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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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九医院的消控室合并搬迁工程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6- 3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JC2022-GC(1)-376

项目名称:消控室合并搬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预算:685590.28元(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

1

/

消控室合并搬迁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

685590.28

685590.28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6)其他说明:

①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③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备注:资格证明材料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内任意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须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6- 29  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购买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售价: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6- 30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6- 30  14:30

2、开启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六、公告期限:

   2022-6- 15 起至2022-6- 21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1 17:00 时(北京时间)。

1.3、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长沙市第九医院

人:女士           

   话:0731-85091020  

   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建会凌敏、刘浩   

   话:0731-8416966018075117545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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